山东省财政厅发布通知: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规首次试行,回收价格不低于80%
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增长态势较快。我国司法机关收缴了诸多虚拟货币。然而,对于这些被收缴的虚拟货币该如何处理,却成了一个难题。那究竟该用什么方式来摆脱这一困境?让我们一起去了解。 规定明确处置方向 《通知》第 36 条规定,执法机关具备与发行预付卡以及虚拟货币的商户进行商谈的能力。通过商谈,能够就预付卡和虚拟货币的合法处置事宜达成相应协议。此规定为虚拟货币的处置给出了一种思路,不再仅仅采用直接封存的方
2025年3月1日